afterLIFE 身後事務所
親人離世,好多時大家都會立即著手安排身後事,例如喪禮儀式。但其實在安排喪事之前,一般會建議家屬先為逝者申領死亡證。對於日後處理遺產繼承、保險理賠等重要事務,都非常關鍵。
本文會為大家詳細說明申請死亡證明書的方法、不同申請途徑,以及相關收費等資料,希望能協助各位在處理逝者後事時,減少不必要的煩惱。
認識死亡證明書
「死亡證明書」(俗稱「死亡證」),正式名稱為「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」。由入境事務處簽發,每一張死亡證都具有正式法律效力,並附有獨一無二的編號,清晰列明逝者的個人資料(姓名、性別、年齡、國籍等)、死亡日期、地點及死因等資料。
死亡證有什麼用途?
死亡證明書作為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用途廣泛,主要包括:
- 辦理除戶手續:用於註銷逝者生前在政府部門或公用機構(如水務署、電力公司)的帳戶。
- 遺產繼承: 作為繼承遺產(包括物業、銀行儲蓄、股票、基金、車輛,以及強積金(MPF)等)的法律依據,協助處理遺產分配、轉讓等事宜。
- 保險索償: 向保險公司申請人壽保險等理賠時,保險公司通常會要求提供死亡證以完成程序。
- 處理銀行事務: 處理逝者離世前的銀行帳戶事宜,如關閉帳戶、轉移資金等。
- 其他法律程序: 在某些法律訴訟或程序中,可能需要死亡證作為證據。

死亡證申請流程圖解
香港法例將死亡個案大致分為「自然死亡」及「非自然死亡」兩類 :


自然死亡的申請流程
如屬自然死亡個案,親屬可依照以下流程為逝者申請死亡證:
- 領取文件: 於逝者離世的醫院領取由註冊醫生簽署的「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」。
- 辦理登記: 準備以下文件,前往死亡登記處親身遞交或網上辦理申請手續。
- 「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」正本
- 逝者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正本
- 申報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正本
- 提供資料: 除了上述文件,申報人一般還需提供逝者的國籍、職業、婚姻狀況等個人資料,以協助完成死亡登記手續。
親身遞交 | 線上申請 | |||
---|---|---|---|---|
申請方法 | 合資格申請人 親到「聯合辦事處」辦理 | 合資格申請人 • 網絡辦理 | ||
所需時間 | 一般需時30分鐘 | 3個工作天內電郵通知 | ||
繳費方式 | 現金、八達通、易辦事 | 信用卡及繳費靈 | ||
費用 | 每份「死亡登記記項的核證副本」,俗稱「死亡證」需要支付 HKD$140 的費用。 | |||
所需文件 | • 填妥死亡登記所需資料; • 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; • 死者的香港身份證╱旅行證件;及 •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。 |
親身遞交
若選擇親身遞交,家屬可以前往設於港島及九龍的「聯合辦事處」。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入境事務處共同運作,集中處理一般自然死亡個案的死亡登記、火葬申請與安排。同時,辦理土葬所需的證明文件,亦可在聯合辦事處申領。
港島聯合辦事處 | 九龍聯合辦事處 | |
---|---|---|
地址 |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18樓 | 九龍深水埗長沙灣道303號 長沙灣政府合署1樓 |
辦公時間 | 星期一至五: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及 下午2時至4時30分 星期六 :上午9時至下午12時30分 (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) |
網上辦理
入境處在2023年3月推出新電子服務,「智方便+」用戶可為親屬網上辦理死亡登記程序,經郵遞方式收取相關證明書,毋須親身前往登記處。
圖片來源 : HK01 《 入境處3.31起推網上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 不設每日名額上限》
非自然死亡的申請流程
根據香港司法機構死因裁判法庭指引,所有非自然死亡的個案均須向死因裁判法庭報告。 死因裁判法庭會介入調查,裁定其確實死因後,方可辦理死亡登記及申領死亡證。其大致流程如下:
- 死因裁判: 死因裁判法庭會進行驗屍、詳細研訊等進一步調查,以確定逝者死因。此過程一般需時1至6個月。
- 登記官通知: 一旦死因裁判法庭就死因作出最終判決,登記官會在1星期內登記該宗死亡個案,並以書面形式通知親屬有關死因裁定的結果。
- 辦理登記: 收到通知書後,親屬需攜同以下文件及資料,前往生死登記總處辦理死亡登記(此類個案的死亡登記只可在金鐘的生死登記總處辦理):
- 死因裁判法庭發出的通知書
- 逝者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
- 逝者的職業、婚姻狀況等個人資料
- 申報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旅行證件
不適用於網上辦理
網上辦理死亡登記僅適用於自然死亡個案,而非自然死亡,如意外、中毒或暴力致死等情況,需要經由死因裁判官裁定死因後,再通知入境處進行死亡登記,因此無法透過網上辦理死亡登記。
遺失死亡證點算?補領程序及費用
若不慎遺失已領取的死亡證明書,可以向生死登記總處申請補領。
補領死亡證明書的手續
- 如能提供死亡證副本或過往翻查記錄正本: 可直接申請補領。
- 如未能提供上述文件: 則需要先進行「翻查死亡登記紀錄」(即查冊)。生死登記總處在確認逝者身份及相關死亡記錄後,方可補領死亡證。
補領死亡證明書的手續
- 翻查死亡登記紀錄收費:
- 特定查冊: 指翻查有明確資料(如逝者姓名、出生日期等)的死亡登記紀錄。入境事務處會翻查申請人提供的年份及其前後兩年,共五年內的紀錄。特定查冊費用為港幣$140元。
- 一般查冊: 指翻查沒有明確個人資料,無法透過「特定查冊」核實身份的逝者死亡登記。一般查冊費用為港幣$680元。
- 補領死亡證明書收費: 完成查冊(如需要)後,補領每份死亡證明書的費用與首次申領相同,均為港幣$140元。
常見問題 Q&A
基本須知
大家平時所講的「死亡證」,它的正式法律名稱就是「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」。無論是第一次申請,還是之後補領,您拿到的都會是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核證副本。
單純辦理死亡登記這項手續本身是免費的。不過,如果您需要領取「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」(即實質的死亡證),就需要為每一份副本支付港幣$140元的法定費用。
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《生死登記條例》第14條,如果親人是自然死亡,申報人(通常是死者的親屬或其他相關人士)必須在親人過身後的14天內為其辦理死亡登記。如果沒有合理解釋而逾期未辦理,可能會觸犯法例。
不可以。香港的生死登記總處和各個死亡登記處,只負責處理在香港境內發生的死亡個案,並為這些個案簽發死亡證明書。如果親人是在海外離世,您需要聯絡逝者過身當地的政府部門,查詢和申請當地的死亡證明文件。
由於處理不同的身後事務,例如辦理遺產繼承、向保險公司索償、註銷銀行戶口等等,都可能需要向不同的機構提交死亡證,所以建議在第一次申請時,就根據您的預計需要,一次過申請足夠數量的核證副本。
在一般情況下,很多家屬都會先申請2份以作備用。
申請流程
主要分別在於處理程序和所需時間。
- 自然死亡: 家屬可憑醫院發出的「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」等文件,親身或網上(如合資格)辦理死亡登記及申領死亡證。
- 非自然死亡: 個案須先向死因裁判法庭報告,待法庭調查及裁定死因(過程可能需時1至6個月)後,家屬才能申領死亡證。
不是。根據入境事務處資料,網上辦理死亡登記主要適用於自然死亡個案,且申報人須符合特定條件,如持有醫生簽署的「死因醫學證明書(表格18)」正本、在14天內辦理及為「智方便+」用戶等。非自然死亡個案因涉及死因裁判法庭程序,一般不能網上初步登記。
- 自然死亡個案: 親身辦理一般約30分鐘完成,可即日領證。網上辦理則需約3個工作天完成登記(不包括確認表格時間),之後再安排領取或郵寄。
- 非自然死亡個案: 因須等待死因裁判法庭完成調查及裁定死因,整個過程一般約需1至6個月才能申領死亡證。
可以補領。
- 若能提供遺失死亡證的副本或過往查冊記錄正本,可直接申請補領。
- 否則,需先進行「翻查死亡登記紀錄」(查冊)。
- 費用: 特定查冊為港幣$140元;一般查冊為港幣$680元。補領每份死亡證核證副本的費用為港幣$140元。
以上資訊對你有幫助嗎?